浙江長興縣城區污水處理廠網系統提質增效工程二標段公告
長興縣城區污水處理廠網系統提質增效工程二標段
1.招標條件
長興縣城區污水處理廠網系統提質增效工程二標段經長發改投資【2024】129號(項目代碼:2408-330522-04-01-598090),資金來源為自籌,出資比例為100%,項目業主為長興縣城市建設發展管理中心,招標人為浙江濱河實業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機構為浙江金穗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本項目工程投資金額約3800萬元,建設地點:長興縣。
2.2招標范圍:本項目提升改造內容包括興長污水廠(一污廠)部分處理設施提標改造:含新建高沉池和磁混凝一體化裝置、曝氣及加藥系統、水泵脫水機及風機節能更新改造等,具體詳見本工程設計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2.3施工總工期:140日歷天。
2.4 是否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是?否
2.5 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
□是
□否 (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原因及適用條款:《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第七條)
2.6 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的實施方式
□2.6.1本標段整體面向中小企業;
□2.6.2本標段聯合體形式面向中小企業,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本次投標的,聯合體中中小企業承擔的合同份額需達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標資格條件、要求
(一)投標人:
3.1具備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的獨立法人企業(對應資質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上資質動態核查結果處于“合格”狀態);
3.2具有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書》、《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企業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三類人員”A類證書及企業分管安全生產副經理的任命書,其他負責人必須在投標文件中能體現職務信息;
3.3自 / 年 / 月 /日以來□承接過/□完成過 / 業績。
3.4本次招標□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均按否決投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