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我公司接受哈爾濱供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根據《黑龍江省國資委出資企業陽光采購操作規則指引(試行)》及附錄《公開招標、邀請招標采購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對哈爾濱供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25年度凈水材料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哈爾濱供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25年度凈水材料采購
2.2項目編號:0222HW20250411
2.3采購內容:第一包:聚氯化鋁、次氯酸鈉;第二包:食品級氫氧化鈉、改性活化硅酸;(詳見采購需求)
2.4合同有效期: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一年
2.5交貨時間: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每天按照采購人通知要求進行送貨
2.6交貨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哈爾濱市區內)
2.7采購預算:第一包:聚氯化鋁:1255元/噸、次氯酸鈉:1250元/噸;第二包:食品級氫氧化鈉:1600元/噸、改性活化硅酸:810元/噸(含稅金、運輸費、損耗等全部費用)
2.8付款方式:采購人在接收每批次產品的次月1日至15日,根據上個月雙方簽字確認《承認單》載明的產品數量及相應價款,以支票形式支付,具體依據采購人資金實際情況進行撥付(付款前供應商向采購人按收款金額出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2.9質量標準:符合現行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合格標準
3、供應商資格要求:
3.1具備有效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提供營業執照原件掃描后的打印件并加蓋公章)。
3.2第一包聚氯化鋁、次氯酸鈉供應商須為生產廠家,提供《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衛生許可批件》和2025年第三方CMA檢驗或檢測報告(其中:聚氯化鋁檢測標準按GB15892-2020 執行)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3.3第二包食品級氫氧化鈉項目供應商須為生產廠家或經銷商,提供生產廠家《食品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及2025年第三方CMA檢驗或檢測報告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3.4第二包改性活化硅酸項目供應商須為生產廠家或經銷商,提供2025年第三方CMA檢驗或檢測報告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3.5供應商、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提供網頁截圖或承諾書并加蓋章公章)。
3.6供應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中國裁判文書網”官方網站(http://wenshu.court.gov.cn)無行賄犯罪記錄(提供網頁截圖或承諾書并加蓋章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