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開招標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新疆電力國電電力巴州發電有限公司抽水蓄能項目配套和靜縣110KV升壓匯集站EPC工程公開招標,項目招標編號為:CEZB250401241,招標人為國電電力巴州發電有限公司,項目單位為:國電電力巴州發電有限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招標代理機構為國家能源集團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劃分一個標段(包)。
2.1.1項目概況:國能巴州抽水蓄能項目配套和靜縣110kV升壓匯集站位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靜縣城北戈壁荒漠區域,西距和靜縣28公里,西北距庫爾勒市86公里。站址坐標位于東經86°38"31.06",北緯42°21"15.23",海拔高度介于1300m~1450m之間,項目用地屬性為未利用地,地形主要為平地緩坡,場址北高南低,占地面積約16.76畝,站址南側2km處有現有道路,進場道路可由現有道路引接,站址外部交通條件較便利,項目用地不占用基本農田,地形平坦開闊,初步判斷站址地表未見文物古跡,附近無機場,不影響軍事設施,不壓覆礦產資源。
本項目新建1座110kV升壓匯集站,規劃建設1臺110kV主變壓器,主變容量按150MVA考慮,電壓等級為110/35kV,本期一次建成。其中110kV規劃為單母線接線,以1回110kV出線接入220kV金沙變110kV側;35kV側本期采用單母線接線,光伏出線6回,儲能出線2回。
2.1.2招標范圍:包含新建1座110kV升壓匯集站、新建1座110kV送出線路工程、新建1座儲能站(儲能系統設備甲供,采用電池倉整裝車板交貨,承包人負責卸貨驗收安裝)、新建1棟生產管理綜合樓,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初勘和詳勘)、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竣工圖設計,含環保、水保、安全設施、職業健康、消防等專項設計文件及各階段圖紙)、采購、施工、試驗、調試、試運行及試運行期間的運行和維護工作以及各項手續辦理工作等,項目竣工驗收后移交。具體工作內容如下:
(1)設計范圍:根據已完成的工程可研報告,優化設計完成工程勘察、初步設計、施工圖及竣工圖設計、編制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材料清單、工程量清單,設備技術規范書,所有設計方案及施工圖紙必須經招標人審核同意后,方可按圖施工;根據接入系統的審查意見,完成初設及施工圖設計;完成建筑工程、施工臨建、控制室、圍墻、大門、進站備用電源及站外線路、消防、照明、進站道路、生活用水、污水處理、給排水設施等所有室內室外配套工程及相關工程附屬設施設計等工作(含設計提資);負責項目設計協調和服務(含現場服務),完成所有設計文件和圖紙并通過政府及相關部門、國家能源集團審核、電網及招標人的各項審查、驗收、備案、文件歸檔等,負責各類設計交底、設計審查等工作。解決現場施工出現的與設計相關的技術問題等現場服務工作,滿足有關環保、水保、安全、職業衛生、消防等方面的規范標準并編制安全設施設計專篇。完成臨時用地(10kv線路、臨建、施工道路等)的設計及報批工作,取得臨時用地及正式用地手續。按照政府審圖中心完成變電站(含金沙變改擴建)規劃總平面布置圖、效果圖繪制及審核并承擔相關費用。各設計階段文件編制深度應分別滿足國家、行業及國家能源集團現行的標準、規程、規范及相關規定的要求,滿足項目達標投產要求,以上工作所涉及到全部費用及協調費用,均包含在投標報價范圍內。
(2)設備及材料:本項目除儲能系統設備(設備供貨接口詳見第
(5)條描述)為甲供外(儲能系統設備甲供,采用電池倉整裝車板交貨,承包人負責卸貨驗收),招標范圍內所有其他設備材料由承包人采購,包括但不限于新建一座110kV升壓匯集站、10kV線路、設備標示標牌、安全警示及標示、絕緣工器具、辦公自動化,電纜、預埋件、防雷接地、通訊、消防設施、直流電源、蓄電池、不停電電源、備用電源等,設備與自身設備、其他設備間所有連接材料,上述設備的催交、運輸、接車、倒運、接貨驗收、倉儲保管等均由承包人負責。包括招標人提供的材料接卸、儲存、保管、安裝全部由承包人負責。
(3)建筑安裝調試范圍:本項目涉及的所有建筑工程施工、安裝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四通一平、施工臨時設施(含水、電、生活垃圾等)、辦公區、附屬用房、變配電建筑物、構筑物工程、儲能站基礎及平臺、工程預埋件、防火封堵、站內外道路工程、大門、圍墻工程、給排水、生活污水、消防工程、建筑裝修工程,線路桿塔基礎施工、導地線架設、附件安裝、OPGW架設及附件等,以及檢驗、試驗、單體調試、分系統試運、調試與整套啟動、質監驗收、試運行、達設計值投產、竣工驗收、技術和售后服務、培訓、消缺、直至移交生產所完成的全部工作等。含過程中的原材料取樣和送檢;鋼筋接頭連接取樣和送檢、閉淋水試驗;外加劑、摻合料取樣和送檢;見證取樣和送檢,見證量不少于30%;現場混凝土坍落度的測定;回填土實密度性試驗等相關試驗。以上工作所涉及到全部費用及協調費用,均包含在投標報價范圍內。承包人應在招標人征地范圍內施工,若施工需要臨時占地超出征地范圍的,由承包人自行征地、辦理臨時用地審批手續。
(4)辦理相關審查、驗收手續(包含但不限于):負責本項目工程涉網試驗,滿足國網新疆電力公司并網要求(包括輸變電工程進入正式運行前的所有涉網、單體試驗、系統驗收試驗);辦理輸變電工程開工前、并網前和并網后的各項驗收手續(包含政府、發包人組織的各類驗收、新疆能監辦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管理備案等相關政府部門備案工作、電力質檢中心按照規定工程階段進行質檢并通過質檢),并取得相應報告及轉序通知書;負責完成招標范圍內的全部設備啟動和試運行過程中的運維工作;辦理施工圖審查手續(含政府、電網、消防等相關部門施工圖審查、備案)、電能質量測試、保護定值計算;負責辦理項目竣工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竣工驗收、防雷、消防等最終備案及最終驗收工作;負責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環水保監理、檢測、驗收工作并取得相應的報告,通過政府部門驗收;負責依照評審通過的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報告,生態環境影響評價報告中所涉及的防治水土流失、防治環境污染、土地復墾及治沙等相關措施的實施,達到政府要求的驗收標準;負責辦理道路、通訊、電氣、鐵路等施工中斷協調手續工作,因手續辦理不及時產生的一切費用、政府及相關機構處罰及工期延誤均由承包人負責;負責設備系統標識牌(包括安全警示牌)制作及安裝,滿足電網及招標人的要求及驗收;完成竣工驗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項目投產所需的各類檢查、檢驗、驗收及證照手續辦理)。投標人代為辦理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由招標人辦理證照手續的,招標人應出具相應授權委托書。上述驗收報驗文件的編制、咨詢、報審、承辦會議等、直至竣工驗收通過的全部工作,由承包人負責并承擔全部費用(含民事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