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浦口區珠江污水處理廠及中水廠污泥處置服務項目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浦口區珠江污水處理廠及中水廠污泥處置服務項目,招標人為光大水務(南京)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地點:南京市浦口區;
2.2服務期:首次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簽;經招標人認可,符合并達到污泥處置條件及考核后簽訂后續協議。
2.3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4 服務內容:服務期內,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提供浦口區珠江污水處理廠及中水廠污泥無害化處置服務,年污泥處置量約20000噸。詳見招標文件。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滿足以下要求且必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條內容的詳細證明資料(原件復印件或掃描件),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將被視作不能滿足招標文件要求,所有資料均須加蓋投標人公章:
3.1.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
3.1.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財務報告,成立不滿一年的提供至少一個月財務報告,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或提供資格承諾函);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①處置點或委托處置點應符合環保相關要求并具備污泥處置能力(提供處置點的準確地點名稱及環評報告、批復或竣工環境驗收報告及驗收意見等相關證明材料);
②具備自有車輛從事污泥運輸;若無自有車輛,可與有資質的運輸單位合作,但必須滿足招標人對運輸車輛的相關要求(提供運輸車輛權屬證明、車輛所屬單位的道路運輸營業許可證以及所有運輸車輛的運輸資質。非自有車輛還須提供運輸合作協議和運輸單位的營業執照。所有運輸車輛須安裝衛星定位系統,保證車輛運輸軌跡隨時可查,提供承諾書);
3.1.4江蘇省污染源“一企一檔”管理系統在冊單位,同時能夠按環保部門要求填報信息(提供網頁截圖及承諾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