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量:
招標公告變更公告答疑澄清開標結果公示中標候選人公示中標公告異常公告 1. 發包條件本項目為全流程電子競包施工類項目【采用遠程不見面競包方式】。
本發包項目高新區宜居路雨污水改造工程項目,本項目建安工程費不超230萬元,建設資金來自自籌 ,項目出資比例為100% ,發包人為 湖州吳高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發包代理為華誠工程咨詢集團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發包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發包,項目發包編號為 hzgq202411395 。
2. 項目概況與發包范圍發包項目建設地點:高新區宜居路(具體由發包人指定);
工程規模: 建安工程費不超230萬元
發包范圍:設計圖紙范圍內對北橫港雨水排放口新增雨水排澇泵站,宜居路與常溪南路交叉口新建污水壓力管道,中興大道與蜀山路交叉口新建污水管道等市政工程及安裝工程施工,詳見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計劃工期:90日歷天;
項目質量目標: 合格。
3. 競包人資格要求競包人資格要求: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浙江省外企業成交后(成交結果公告發出后5天內)須提供有效期內的《省外企業進浙承接業務備案證明》】注: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競包。
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具備市政公用工程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必須具備B證,建造師注冊證必須在有效期內,一級建造師電子證書須符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試點工作的通知》的相關要求;浙江省外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在成交結果公告發布之日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進浙備案,并提供有效的進浙備案證明材料。建造師證書及B類證書接受有效合法的電子證書】,本項目拒絕接受具備一級和二級臨時建造師注冊證書的項目負責人參與競包。
本工程拒絕項目負責人在競包截止日前有與工程建設相關不良行為記錄正在被公示;拒絕項目負責人競包截止日前一年內受到有與工程建設相關的行政機關罰款及以上的行政處罰的參與本工程競包。
本工程拒絕競包人及其相關人員在工程建設發競包活動中出現串通競包、弄虛作假行為,或在標后履約中出現轉包、違法分包行為,或發生與工程建設相關的較大工程質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處罰且在處罰有效期內(無有效期的按一年計)的參與本項目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