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市主城區防洪排澇項目-柯城區新新街道片區道路綜合改造提升工程(一標段)總承包(EPC)第1次澄清公告
衢州市主城區防洪排澇項目-柯城區新新街道片區道路綜合改造提升工程(一標段)總承包(EPC)澄清文件1
各潛在投標人:
1、原招標公告中“3、投標人資格要求3.1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同時具有以下資質的獨立法人或聯合體:
(1)具備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甲級及以上資質或具備市政工程設計專業(燃氣工程、軌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同時具備工程設計市政行業(道路工程)專業甲級和(排水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變更為“3.1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同時具有以下資質的獨立法人或聯合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