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區崔昌北二路(何營路~崔昌北路)、雙營東路(昌崔路~崔昌北路)道路及管線工程(監理)監理資格預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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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區崔昌北二路(何營路~崔昌北路)、雙營東路(昌崔路~崔昌北路)道路及管線工程(監理) 監理資格預審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工程 昌平區崔昌北二路(何營路~崔昌北路)、雙營東路(昌崔路~崔昌北路)道路及管線工程(監理) 已由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 京發改(審)〔2021〕217號 批準建設,招標人為 北京銘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政府投資(地方) ,工程出資比例為 100%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意向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 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本工程的建設地點 南邵鎮,具體用地范圍由規劃自然資源管理部門確定。
2.2 本工程的建設規模 道路總長度為833米,城市支路,其中何營路至折點段紅線寬30m,折點至崔昌北路段紅線寬20m,雙營東路紅線寬20m。雨水管線總長度為1249米,雨水管線最大管徑DN1400,污水管線總長度為732米,污水管線最大管徑DN400,給水管線總長度為880米,給水管線最大管徑DN300,再生水管線總長度為915.5米,再生水管線最大管徑DN200,熱力管線總長度為547米,熱力管線最大管徑DN600,電力管道總長度1587米。 工程概算(估算)投資額 5750 (萬元)
2.3 本工程的計劃工期 260 日歷天
2.5 本工程的招標范圍 施工圖紙范圍內的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給水工程、再生水工程、電力工程、交通工程、熱力工程、照明工程、綠化工程等全部監理內容。
2.6 其他 /
3. 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申請人須具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企業營業執照,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 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 (專業、等級)工程監理資質,具有 近5年已竣工的建安費在3000萬元(含)以上或道路長度在500米(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監理業績。 (近年類似工程描述)監理業績。其中,申請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須具備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注冊專業 市政公用工程 ,具有總監理工程師任命書。擬派總監理工程師 不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時擔任其他建設工程總監理工程師。
3.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資格預審申請。接受聯合體申請資格預審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必須按資格預審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權利義務;
(2)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在本工程中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3.3 其他資格要求: /
4. 申請人信譽要求
4.1 失信被執行人
本工程資格預審采用失信被執行人 否決性 (限制性/否決性)懲戒方式。
4.2安全管理風險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