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東太湖度假區菀南工業區提質增效一期項目東太湖度假區菀南工業區提質增效一期項目-先導段配套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東太湖度假區菀南工業區提質增效一期項目-先導段配套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編號:E3205091862000529003001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東太湖度假區菀南工業區提質增效一期項目 (項目名稱)已由蘇州市吳江區行政審批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吳行審備〔2022〕66號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蘇州吳江蘇州灣建設開發有限公司,招標人為蘇州吳江蘇州灣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東太湖度假區菀南工業區提質增效一期項目-先導段配套工程施工(標段)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吳江區橫扇街道,北起苑坪東路,南至橫草路
2.1.2建設規模:道路全長約1.6公里,路幅寬26米,包括雨污水、路燈、綠化、交安設施等附屬工程,道路等級為城市主干路。雨水主管d600~d1200,長度3208米。污水主管de450~d600,長度709米。
2.1.3合同估算價:5272.520024萬元
2.1.4工期要求:310日歷天,
計劃開工日期:2025年3月25日,竣工日期:2026年1月28日
2.1.5其他:/
2.2招標范圍:施工總承包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相關規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且具備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 6 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 ?投標人 □項目負責人 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認定標準:投標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企業須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4200萬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類似工程須上傳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備案表或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的掃描件。施工合同證明材料還需提供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或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相應查詢網頁截圖(網頁截圖至少需要體現工程名稱、施工單位名稱等相應合同內容)。
(1)日期以竣工驗收證明中注明的竣工驗收時間為準。
(2)金額以中標通知書的中標價或直接發包備案表的合同價或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的合同價為準,如果直接發包備案表中沒有金額的,以施工合同中的簽約合同價為準。類似工程信息以“蘇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統一主體信息庫”的信息為準。未按規定提供的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 自 年 月 日以來,企業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 自 年 月 日以來,企業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