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選聘
東方市廚余垃圾資源化利用廠項目
特許經營實施方案編制單位的公告
為做好東方市廚余垃圾資源化利用廠項目,急需編制特許經營實施方案。根據《東方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東方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東府〔2018〕7號)、《東方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東方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管理有關問題的補充說明》(東府〔2018〕32號)的規定,該項目特許經營實施方案編制服務費未達到招標規模標準,為確保項目順利進行,現依法對本項目實施方案編制單位進行公開選聘。
一、工程名稱
東方市廚余垃圾資源化利用廠項目二、工程概況
根據《海南省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三年行動方案》、《“十四五”海南省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規劃》的工作部署,2025年東方市急需建設廚余垃圾資源化處理設施,項目選址位于東方市生活垃圾焚燒廠東側,已落實項目建設用地28畝,場地已完成三通一平工作,具備開發建設條件。
三、特許經營實施方案編制要求
依法開展東方市廚余垃圾資源化利用廠項目特許經營實施方案的編制工作,方案內容必須根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6部門于
2024年3月28日發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