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廟遺址環境整治與本體保護工程(第二次)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高廟遺址環境整治與本體保護工程(項目名稱)已由國家文物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文物考函【2023】1099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洪江市文化旅游廣電體育局,建設資金來自上級專項資金(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洪江市高廟遺址保護利用中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高廟遺址環境整治與本體保護工程(第二次),主要內容是高廟遺址核心保護區的保護工程以及周邊緊鄰環境的整治工程,以及必要的地表展示闡釋。
2.2建設地點:洪江市安江鎮。
2.3工期要求:180日歷天。
2.4標段劃分:1個標段。
2.5 質量要求:符合現行國家有關文物保護工程施工驗收規范,達到合格工程標準。
2.6 保修要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令第26號《文物保護工程管理辦法》執行。
2.7 招標范圍:高廟遺址環境整治與本體保護工程(第二次),招標范圍主要為已發掘區核心地帶,包括北I區、北IV區、北V區、南區及其周邊緊鄰環境,面積13546m2,具體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要求承包人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竣工驗收等施工全過程全面負責。
(說明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規模、計劃工期、招標范圍、標段劃分等)。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投標人應具備的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