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陽市常寧市板橋鎮等10個鄉鎮高橋村等40個村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二〇二四年)財政評審結余資金項目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衡陽市常寧市板橋鎮等10個鄉鎮高橋村等40個村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二〇二四年)財政評審結余資金項目(項目名稱)已由常寧市發展和改革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常發改招通【2025】6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常寧市農田建設事務中心,建設資金來自中央及省級財政資金(資金來源),招標人為常寧市農田建設事務中心,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南方圓工程咨詢監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衡陽市常寧市板橋鎮等10個鄉鎮高橋村等40個村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二〇二四年)財政評審結余資金項目建設地點:。
2.3 項目總投資5萬元,農用井2座,山平塘53座,襯砌渠道1.79公里招標范圍、標段劃分及相應計劃工期:衡陽市常寧市板橋鎮等10個鄉鎮高橋村等40個村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二〇二四年)財政評審結余資金項目施工(具體以工程量清單和圖紙為準)。
2.5 達到湖南省高標準農田建設合格標準(db43/t876-2014) 標準及規劃設計方案的要求。投標人可以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個標段投標,但最多允許中標1其他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必須是在“或“或“或“建立信用檔案的市場主體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