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名稱:北京排水集團液氧采購(2025)
二、項目編號:BJPS-2025-JT-NCB-SC-0004
三、
招標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四、變更內容:
1.招標公告“3.投標人資格要求”的“3.1.1資質要求”中“
(4)具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登記證》和《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許可范圍含氧,壓縮的或液化的)的液氧產品的生產廠家”變更為“
(4)投標人具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許可范圍含氧,壓縮的或液化的);液氧的生產廠家具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許可范圍含氧,壓縮的或液化的);生產廠家或代理商或經銷商皆可;代理商或經銷商所代理或經銷的液氧生產廠家須在京津冀地區具有液氧的生產設施;代理商和經銷商具有生產廠家針對本項目的授權和液氧供貨合作協議”。
2.招標文件獲取截止時間:延期至2025年2月20日17時(北京時間,下同)。
3.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延期至2025年2月21日9時30分。
4.遠程電子簽到時間:延期至2025年2月21日8時00分至2025年2月21日9時30分。
5.電子投標文件進行遠程解密時間:延期至2025年2月21日9時30分至2025年2月21日10時30分。
特此說明。
北京城市排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2025年2月5日
原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北京排水集團液氧采購(2025)(項目編號:BJPS-2025-JT-NCB-SC-0004),招標人為北京城市排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自企業自籌,出資比例為100%。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招標人簡介、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北京排水集團是北京市國資委所屬首都市政公用基礎設施一級骨干企業,具備集排水和再生水投融資、設計研發、工程建設、裝備制造、運營管理于一體的全產業鏈整體實力和服務競爭優勢,是創新驅動、產融一體的綜合環境服務產業集團,總資產757億元,以雨污水的收集、處理、回用和城市防汛保障為主營業務。是北京中心城區排水和再生水設施投融資、建設、運營的特許經營企業,負責建設和運營北京中心城區的雨污水管網、泵站、污水處理廠、再生水廠、再生水輸配管網和提升泵站、污泥處置設施;同時積極拓展市場化水環境治理項目,成功中標并建設運營南寧那考河、沙江河流域治理PPP項目、南水北調核心水源區湖北十堰污水處理和垃圾滲濾液處理等項目。
北京排水集團、北京北排水環境發展有限公司及其北京地區所屬各分公司擬采購液氧供應服務。采購執行方式為集團框架協議+采購單位年度合同,協議期限至2027年5月31日。年預計使用量約為17990噸。實際使用地點為北京城區(朝陽區、海淀區、豐臺區)、北京郊區(通州區、大興區、懷柔區、房山區、延慶區等),使用量根據采購人(甲方)實際需要確定。
投標人承諾:符合采購人(甲方)內部管理要求前提下,采購人(甲方)所屬各級子企業需向中標人(乙方)采購框架協議項下標的物的,由采購人(甲方)所屬各級子企業與中標人(乙方)協商,雙方基于本項目框架協議訂立具體合同。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
3.1.1資質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營利法人;
(2)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凍結;
(3)運輸單位具有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期內的(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包含危險貨物運輸2類2項(運輸單位指投標人,或投標人委托的承運人);
(4)具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登記證》和《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許可范圍含氧,壓縮的或液化的)的液氧產品的生產廠家;
3.1.2財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