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蘭陵縣城鄉垃圾處理項目(一期清理地表陳腐垃圾)招標公告
蘭陵縣城鄉垃圾處理項目(一期清理地表陳腐垃圾)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蘭陵縣城鄉垃圾處理項目(一期清理地表陳腐垃圾)已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建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及《電子招標投標辦法》,經研究決定,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擇優選定施工單位。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蘭陵縣城鄉垃圾處理項目(一期清理地表陳腐垃圾),總投資為9208.020862萬元。
2.2招標范圍:蘭陵縣城鄉垃圾處理項目(一期清理地表陳腐垃圾),具體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
2.3標段劃分:本項目不劃分標段。
2.4建設地點:蘭陵縣駐地。
2.5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2.6計劃工期:項目建設期為6個月(180日歷天),待項目建成后垃圾處理期18個月(540日歷天),具體根據甲方要求響應。
2.7質量要求:達到現行國家有關工程施工驗收規范和標準要求的合格標準,達到設計文件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