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吳江紡織循環經濟產業園生態濕地工程吳江紡織循環經濟產業園生態濕地工程施工總承包招標公告
吳江紡織循環經濟產業園生態濕地工程施工總承包標段施工招標
資格預審公告(代招標公告)
編號:E3205091862000412003001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吳江紡織循環經濟產業園生態濕地工程 已由盛澤鎮人民政府以 盛政備【2025】26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吳江市盛澤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招標人為_吳江市盛澤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_,招標代理機構為蘇州市創杰招投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 吳江紡織循環經濟產業園生態濕地工程施工總承包 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蘇州吳江盛澤鎮 莊平村三里涇東側
2.1.2建設規模:建設1座人工生態濕地,總占地面積17.3公頃,包含人工濕地(設計處理規模8萬噸/日)、生態景觀塘、排水泵站、濱河綠道及配套景觀工程等。
2.1.3合同估算價:本標段合同估算價約21604.850987萬元。
2.1.4工期要求:500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5年04月10日,竣工日期:2026年08月22日
2.1.5 其他: 質量合格
2.2招標范圍:施工總承包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相關規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 市政公用工程壹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且具備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3.3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投標人□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認定標準:投標人(聯合體牽頭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12900萬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類似工程業績須上傳中標通知書(適用于招標項目)、直接發包備案表或直接發包登記表或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適用于直接發包項目)、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的掃描件,施工合同證明材料還需提供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或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相應查詢網頁截圖(網頁截圖至少需要體現工程名稱、施工單位名稱等相應合同內容);日期以竣工驗收證明中注明的竣工驗收時間為準;金額以中標通知書的中標價或直接發包備案表的合同價或直接發包登記表的合同價或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的合同價為準,如果直接發包備案表或直接發包登記表中沒有金額的,以施工合同中的簽約合同價為準。類似工程信息以 “蘇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統一主體信息庫(吳江區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簡稱會員庫)的信息為準。未按規定提供的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 近兩年內(從截標之日起倒算),企業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 近一年內(從截標之日起倒算),企業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 近三個月內(從截標之日起倒算),企業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