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獨山港經濟開發區基礎設施建設提升項目一期—獨
浙江獨山港經濟開發區基礎設施建設提升項目一期—獨山港區高新技術產業園兩創中心二期項目工程總承包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浙江獨山港經濟開發區基礎設施建設提升項目一期—獨山港區高新技術產業園兩創中心二期項目已由平湖市發展和改革局以平發改獨山港投(2025)3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財政,出資比例為100%,項目業主為嘉興市獨山港開發建設有限公司,招標人為嘉興市獨山港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機構為嘉興市銀建工程咨詢評估有限公司,行政監督部門為平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項目已具備招標 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浙江獨山港經濟開發區基礎設施建設提升項目一期—獨山港區高新技術產業園兩創中心二期項目的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本項目投資估算48526.12萬元,工程概算48526.12萬元,其中建安工程造價29513.86萬元,建設規模:項目總建筑面積約74868.18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積約71459.03平方米(計容建筑面積約153553.48平方米),地下面積約3409.15平方米。項目建設內容主要有4幢標準廠房、1幢配套用房;同時包括門衛、危化品倉庫、道路、綠化、電力設施、污水管網、雨水官網等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地點:位于平湖市獨山港鎮海興路南側、優勝路西側。
2.2本次招標范圍:以工程總承包方式建設獨山港高新技術產業園兩創中心二期建設項目,并對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和造價等全面負責。包括施工圖設計、工程所有材料設備的采購和保管、設計范圍內所有施工、管理、保修服務及相關的協調配合工作。
變配電設備,天然氣,廚房設備,通信接入線纜及設備不計入本次招標范圍但納入總承包服務管理、協調、服務范圍,由投標單位在報價中自行考慮費用,結算時不作調整;施工過程中中標總承包單位也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各專業分包單位收取配合、服務費。
本次招標概算控制價24157.5627萬元。
2.3計劃工期:合同簽訂后30日歷天內完成施工圖審查,施工工期為710日歷天。
2.4其他: /。
2.5 是否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是?否
2.6 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
□是
?否 (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原因及適用條款)
2.7 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的實施方式
□2.7.1本標段整體面向中小企業;
□2.7.2本標段聯合體形式面向中小企業,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本次投標的,聯合體中中小企業承擔的合同份額需達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
3.1具備
(1)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對應資質應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上資質動態核查結果處于“合格”狀態);
(2)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建筑行業工程設計甲級資質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設計甲級資質;
3.2本次招標(?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2.1項目負責人由牽頭單位人員委派;
?3.2.2聯合體數量不超過 2 個;
3.2.3聯合體的各專業資質等級,根據聯合體協議書約定的專業分工認定,相同專業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承擔相應專業工作的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不同專業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聯合體協議分工所承擔的專業工作對應各自的專業資質認定;
?3.2.4其他:聯合體牽頭人為具有施工資質的投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