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鐵十七局集團有限公司廣湛項目氧化鎂膨脹劑物資采購公開招標公告
中鐵十七局集團有限公司
廣湛項目氧化鎂膨脹劑物資采購公開招標公告
編 號:ZT17-2GSZG-WZ-2025-004
1. 招標條件本次招標項目中鐵十七局集團有限公司廣湛鐵路站前十五標項目經理部氧化鎂膨脹劑物資采購,招標組織單位為中鐵十七局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招標人為中鐵十七局集團有限公司廣湛鐵路站前十五標項目經理部,使用單位為中鐵十七局集團有限公司廣湛鐵路站前十五標項目經理部。資金來源已落實,已具備采購條件,現進行公開公開招標采購。
2. 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2.1項目概況中鐵十七局集團新建廣州至湛江高速鐵路珠三角樞紐機場段站前工程位于佛山市高明區更合鎮,線路總長1.5km,主要工程為廣湛鐵路廣湛機場二號隧道1.5km,同步施工左側南深鐵路南深機場隧道1.5km,右側佛山機場線、預留線、肇順南軌道交通三連拱隧道1.5km。線路起訖里程:DK84+684~DK86+184,設計時速350km,合同金額105,754萬元,計劃開工日期:2023年1月30日,竣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合同工期34個月。
2.2招標內容2.2.1 招標內容及包件劃分:詳見招標公告附件1《招標物資包件清單》,本次招標一包一投。
2.2.2 方式:采用公開招標方式。
3. 招標依據 3.1本次招標組織單位的依據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國務院第613號令);
(3)《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號);
(4)《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號);
(5)《鐵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交通部13號令)(僅適用于鐵路項目);
(6)《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資管理規定》(中國鐵建運管〔2021〕26號);
(7)《中鐵十七局集團有限公司物資管理辦法(暫行)》(公司物資〔2023〕298 號);
(8)《中鐵十七局集團有限公司物資采購管理辦法(暫行)》(公司物資〔2023〕299 號);
(9)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
4. 投標人資格審查及要求4.1本次招標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
4.2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4.2.1 YHMPZJ-01包件
(1)營業范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招標物資生產或供應經驗的生產廠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
(2)生產能力:投標產品生產商須具有招標物資相應的配套生產、檢測設備,生產商生產工藝、裝備必須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政策的相關規定,生產的產品符合國家標準。具備招標物資所需的生產能力。
(3)財務能力:投標人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有依法納稅的良好記錄;須提供投標人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及報表,期間注冊的新公司須提供成立后的財務報表;投標人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具備投標包件履約的資金保障能力。
(4)質量保證能力:投標人須提供近一年由通過CMA或CNAS認證的檢測機構依據現行標準出具的投標物資質量檢驗報告,投標產品全項指標技術參數性能滿足國家、行業最新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的各項規定。
(5)供貨業績:須提供2022、2023年期間投標物資在同類工程項目或國內重點工程建設項目供貨氧化鎂膨脹劑業績證明至少一份(須提供簽約/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復印件,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無日期或合同不完整則不算有效業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