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盤州市28座水庫工程管理與保護范圍劃定成果公告
為進一步做好我市境內水庫工程的管理與保護工作,保障水庫工程運行安全,合理利用與保護水源,加強生態文明建設。按照《水利部關于印發“十四五”水利工程管理與保護范圍劃定實施方案的通知》(水運管〔2022〕41號)、《貴州省水利廳關于印發貴州省“十四五”水利工程管理與保護范圍劃定總體方案的通知》(黔水運管〔2022〕7號)要求,本次共完成了我市28座水庫工程管理與保護范圍進行了劃定工作。經市政府批準,現將我市劃定的28座水庫工程(其中中型2座、小
(1)型6座、小
(2)型20座)管理與保護范圍劃定成果進行公告。
一、劃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貴州省水庫大壩安全管理辦法》《貴州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貴州省水利廳關于進一步明確水庫大壩管理與保護范圍劃定標準的通知》(黔水運管函〔2024〕11 號)等相關要求。
二、劃定標準
(一)管理范圍
中型水庫大壩兩端各按30.0m劃定,大壩上下游坡腳外延100m劃定;小
(1)型水庫大壩兩端各按10.0m劃定,壩址下游外延50m劃定;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