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金塔縣陽光熱電有限責任公司鍋爐及環保添加化學試劑框架協議采購項目公告
金塔縣陽光熱電有限責任公司鍋爐及環保添加化學試劑框架協議采購項目征集公告
金塔縣陽光熱電有限責任公司招標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金塔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獲取征集文件,并于2025-02-13 09:00(北京時間)前遞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jtzfcg202501160001-1
項目名稱:金塔縣陽光熱電有限責任公司鍋爐及環保添加化學試劑框架協議采購項目
預算金額:0.0(萬元)
最高限價:0.0(萬元)
采購需求:鍋爐及環保添加化學試劑采購(詳見貨物清單)
采購需求:依據《政府采購框架協議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110號令)文件要求,以框架協議方式招標3家具備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機構,為金塔縣陽光熱電有限責任公司提供化學試劑的供應及相應配套服務。
合同履行期限:框架協議履行期限兩年
本項目 (是/否) 接受聯合體:否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并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要求的材料;
1.1供應商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三證合一證件);
1.2財務要求:2023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或公告發布日后企業基本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1.3供應商須提供2024年以來連續三個月的完稅證明材料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證明(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成立不足三個月的單位,提供相關資料證明);
1.4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