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小額市政工程監理服務項目
(2025-2027年)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廣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小額市政工程監理服務項目(2025-2027年)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人決定對該項目依法組織國內公開招標。現將本項目招標的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項目概況
2.1.1招標項目名稱:廣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小額市政工程監理服務項目(2025-2027年)
2.1.2工程建設規模:負責2025-2027年單項工程監理費用低于100萬元的非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級、三級建設項目的監理服務,具體項目以工程監理項目工作任務書為準。
2.2 標段劃分及招標范圍
2.2.1標段劃分:5個標段
第一標段:廣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小額市政工程監理服務項目(2025-2027年)(第一標段:東區片區項目);
第二標段:廣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小額市政工程監理服務項目(2025-2027年)(第二標段:中區片區項目);
第三標段:廣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小額市政工程監理服務項目(2025-2027年)(第三標段:南區片區項目);
第四標段:廣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小額市政工程監理服務項目(2025-2027年)(第四標段:北區片區項目);
第五標段:廣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小額市政工程監理服務項目(2025-2027年)(第五標段:西區片區項目)。
(1)投標人可以自行選擇參加本次招標項目的5個標段的投標或只參與其中任意標段投標,若投標申請人同時參加2個或以上標段的投標,需分別單獨辦理各標段投標登記手續,投標文件需分別按標段單獨提交,但不可以兼中,只能中其中一個標段;投入人員可以相同(但應滿足標段的工作要求);
(2)評標時按照各標段的招標控制價金額從大至小的先后順序進行評標工作,并依次推薦各有效標段的中標候選人;若同一投標人在多個有效標段同時評審排名第一,則在其排名第一的標段中確定其為招標人公布的招標控制價最大的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并視為自動放棄其他標段的中標候選人資格,其他標段則由該標段經評審的第二名上升遞補成為第一中標候選人,以此類推;
(3)如果出現某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標資格的,僅在該標段內按照已確定的中標候選人順序依次上升替補定標,不影響其他標段的中標候選人推薦及定標工作;若替補上來的中標候選人已成為其他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或中標人,則由該標段排名緊隨其后的中標候選人上升替補成為第一中標候選人,并以此類推;若該標段所有中標候選人都不能成為中標人,則該標段招標失敗,不影響其他標段中標人的確定;
(4)若某標段在確定中標候選人后,因其他原因導致該標段重新招標或中標通知書不能發出,將不影響其他標段中標人的確定。
2.2.2招標范圍:
一、本項目監理范圍包括工程施工階段勘察監理、施工監理及工程保修階段的監理。與本工程有關的甲方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監理工作,包括檢測監測、白蟻防治、水土保持等內容。
二、監理服務內容包括:
監理服務各階段內的具體監理工作,按照《建設工程監理規范》中規定的監理內容,并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對工程實施全過程監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編制監理規劃或計劃;
2、熟悉合同文件、設計文件,了解施工現場;
3、參與交樁并組織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工作,審查承包人提交的復測成果和施工組織設計;
4、督促和檢查承包人建立質量保證體系;
5、督促和檢查承包人建立施工安全保證體系;
6、做為業主的委托人負責管理監督各運營商和相關部門的設備安裝與調試,并協調其相互關系;
7、發布開(復)工令,批準單項工程開工報告;
8、審核承包人授權的常駐現場代表的資質,以及其它派駐到現場的主要技術、管理人員的資質;
9、建立監理的試驗、檢測、監測工作體系。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檢測頻率獨立開展市政工程監理的試驗、檢測及監測工作。
10、審批承包人擬用于本工程的原始材料、成套設備的品質以及工藝試驗和標準試驗;
11、審查承包人擬用于本工程的機械裝備的性能與數量;
12、審批承包人實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藝;
13、審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資質,控制重要外購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質量;
14、審批承包人提交的總體進度計劃,檢查和督促承包人實施進度計劃,核批承包人的修正計劃;
15、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條款、圖紙要求、技術規范和監理規劃進行施工,通過旁站、巡視、錄像、拍照、檢測、試驗和整體驗收等手段全面監督、檢查和控制工程質量;
16、簽發中間交工證書;
17、調查、處理工程質量缺陷和事故,出現重大質量事故時,督促承包人按規定上報有關部門;
18、發布停工令;
19、對已完工程進行準確的計量;
20、簽認中期支付憑證;
21、提出變更要求;
22、受理合同事宜,根據合同規定進行評估和處理;
23、根據合同規定處理違約事件,協調爭端,在仲裁過程中作證;
24、編制監理工作日報、周報、月報、季報和年報和各類專項報告;
25、對承包人的交工申請進行評估,組織對擬交工工程的檢查和驗收;
26、簽發交工證書;
27、督促、檢查承包人按工程管理部門和委托人的要求編制竣工文件;
28、編制監理方面的竣工文件;
29、監督承包人認真執行缺陷責任期的工作計劃,檢查和驗收剩余工程,對已交工工程中出現的缺陷、病害調查其原因并確定相應責任;
30、簽發工程缺陷責任終止證書;
31、簽發最終支付證書;
32、配合委托人的竣工驗收和工程移交工作;
33、工程施工質量監督、工程施工安全文明監督、工程施工環境監督;
34、工程計量審查、工程進度款審核、工程進度計劃審查;
35、審核竣工資料、變更資料、工程結算和保修階段監理;
36、監督勘察單位按設計單位要求完成勘察工作,落實勘察外業全程旁站、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監督承包單位落實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質量管理等相關工作,確認勘察工作量、審核勘察進度款等勘察監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