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購條件 本項目為漯河城發環保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度環境監測技術服務談判采購項目,采購人為漯河城發環保能源有限公司,資金來自企業自籌。該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采購方式為談判采購,誠邀有意愿、具備資格的響應人參加談判。
2.項目概況及采購范圍
2.1項目名稱:漯河城發環保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度環境監測技術服務談判采購
2.2 采購編號:M4101000065000713218
2.3 項目概況:
項目總規模為日處理生活垃圾 1500 噸/天,年處理 54.75萬噸,配置 2×750 噸/日的機械式爐排爐垃圾焚燒線和 35 MW汽輪發電機組。
2.4 項目地點:漯河市源匯區空冢郭鎮107國道東雷鳴工業園2號
2.5采購范圍:
2.5.1年度環境監測:根據采購人監測方案對垃圾、廢氣、廢水、爐渣、飛灰、廠界噪聲、環境質量等項目進行現場踏勘、采樣分析、編制檢測報告。
具體內容詳見《漯河城發環保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度環境監測技術服務(二次)采購技術規范書》(以下簡稱為《技術規范書》)。
2.6服務期限:
年度環境監測:暫定自 2025 年 3 月 1 日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具體時間以采購人書面通知時間為準)。
2.7 進度要求:詳見《技術規范書》
2.8 質量要求: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且能通過相關主管政府部門的備案、審查、監督檢查要求,具體詳見《技術規范書》。
2.9 技術要求:詳見《技術規范書》
3.響應人資格要求
3.1響應人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營業執照合法有效。
3.2響應人須具有國家或省級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CMA計量認證資質),同時檢驗檢測能力范圍須包含《技術規范書》所列所有監測項目(二噁英、垃圾成分、垃圾熱值除外);響應人不具有二噁英、垃圾成分、垃圾熱值CMA計量認證資質的,須提供委托具有資質的第三方進行相應指標監測的委托書和被委托單位的相關計量認證資質證書(含檢驗檢測能力范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