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鐵淄川區集中供熱設施設備更新改造工程(一期)總承包項目經理部物資(板式換熱器)采購招標公告
淄川區集中供熱設施設備更新改造工程(一期)總承包項目經理部物資(板式換熱器)采購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CR1104-JC-2025-10
1.招標條件
1.1新建淄川區集中供熱設施設備更新改造工程,招標人為淄川區集中供熱設施設備更新改造工程(一期)總承包項目經理部,已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批準建設,建設資金已落實。現對板式換熱器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2.1項目概況
2.1.1淄川區集中供熱設施設備更新改造工程:總建筑面積約為180萬㎡,總供熱面積約為150萬㎡,取供熱綜合熱指標為50w/㎡,總熱負荷為75M。該換熱站為水-水換熱站,站內熱源一次網來自市政高溫水管道管徑為DN600,該管道原設計供回水溫度為130℃-70℃,實際運行供回水溫度為80℃-45℃。本換熱站設計二次網供回水溫度為75℃-40℃。
2.2招標內容及包件劃分
2.2.1 招標內容及包件劃分:詳見招標公告附件1《招標物資包件清單》,本次招標一包一投。
2.2.2 招標方式:采用國內公開招標方式。
3.招標依據
3.1本次招標的依據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
(2)《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國務院第613號令);
(3)《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號);
(4)《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號);
(5)《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資采購管理辦法》(中國鐵建運管〔2021〕27號);
(6)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
4.投標人資格審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標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
4.2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1、營業范圍:具有采購物資生產或供應經驗的生產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書復印件,及生產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等相關證件;
2、財務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規模和良好的資金財務狀況,注冊資金不能低于100萬。具備墊資能力,墊資周期至少3個月起。
3、生產能力要求:招標產品生產廠自身具有與招標物資產能配套的生產能力,生產工藝、裝備、運輸必須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政策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