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沭河東岸慈善主題公園工程施工招標公告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江蘇省錫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污水處理和生態環境修復工程項目已由錫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發展局以新錫沂備[2021]20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江蘇錫沂水務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新沂沭河東岸慈善主題公園工程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工程概況
2.1.1 建設地點:江蘇徐州市新沂市江蘇錫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市府路南側;
2.1.2 建設規模:項目位于江蘇錫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項目包括雕塑、精神堡壘、苗木栽植等,具體詳見招標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所含全部內容。
2.1.3合同估算價:約201.73萬元;
2.1.4工期要求:60 日歷天;
2.1.5質量標準:“合格”標準(承包人必須執行現行技術規范和標準,向發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2.2 招標范圍:新沂沭河東岸慈善主題公園工程,項目包括雕塑、精神堡壘、苗木栽植等,具體詳見招標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所含全部內容。施工建設全過程及工程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作,配合發包人辦理施工手續,直至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整體移交(含檔案移交)。
2.3 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以上資質 ,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 市政公用工程貳級(含)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 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或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其他公司擔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個體工商戶經營者;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其他公司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變更信息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系統的變更備案信息為準。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 6 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項目負責人不得在其他項目中擔任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安全員、施工員任一職務(已在綠化養護、市政養護工程中擔任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安全員、施工員視為有在建工程)。
(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投標人應具備其他要求:投標人自2022年1月1日(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以來承接過類似工程(類似工程是指單項合同金額大于或等于150萬元的園林綠化工程(道路、河道、植樹造林除外),以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及竣工驗收合格證明(直接發包項目以施工合同及竣工驗收合格證明)為準,金額以中標通知書為準(直接發包以施工合同為準),必須同時具備;類似工程業績以“徐州市公共資源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
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鏈接的業績為準)。
3.4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4.3 項規定的情形。
3.5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須取得《徐州市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手冊》。
3.6失信被執行人懲戒執行《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蘇信用辦〔2018〕23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