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靈璧縣2024年-2026年垃圾中轉站滲濾液處理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靈璧縣2024年-2026年垃圾中轉站滲濾液處理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項目概況
靈璧縣2024年-2026年垃圾中轉站滲濾液處理項目(采購標的)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http://ggzyjy.ahsz.gov.cn/(地址)獲取采購文件,并于 2025年1月17日09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項目編號:EP-LBCG2025002
項目名稱:靈璧縣2024年-2026年垃圾中轉站滲濾液處理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110萬元/年
最高限價:110萬元/年
采購需求:靈璧縣2024年-2026年垃圾中轉站滲濾液處理項目,全縣正在使用垃圾中轉站23座,每日產生滲濾液量約40噸。為有效整治垃圾中轉站每天產生垃圾滲濾液,進一步緩解我縣滲濾液處理壓力,委托第三方提供靈璧縣2024年-2026年垃圾中轉站滲濾液處理項目服務,服務內容為負責對生活垃圾轉運站產生的滲濾液進行處理(無害化處理)。每年度預計費用約110萬元,合同采用“1+1”方式簽訂,兩年共計220萬元,資金來源為縣財政。
合同履行期限:服務期2年。合同采用1+1的形式,每年考核不合格累計低于3個月(不含3個月)(注:綜合考核得分80分及以上為合格),續簽下一年合同,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每年合同終止時間為本年的12月31日)。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按照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安徽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優化在政府采購營商環境的通知》(皖財購[2022]556號),本項目為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項目。企業劃型標準按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