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夷陵區瑪瑙河流域水生態修復工程招標公告
夷陵區瑪瑙河流域水生態修復工程招標公告 發布日期:2025-01-03 19:24|發布單位:湖北允舜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開標時間:2025-01-24|項目監管地:夷陵區|閱讀次數:
【項目概況】
夷陵區瑪瑙河流域水生態修復工程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宜昌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4日10點0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YLA070005-202501-01
2、采購計劃備案號:420506-2025-00003
3、項目名稱:夷陵區瑪瑙河流域水生態修復工程
4、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5、預算金額:4043.82(萬元)
6、最高限價:4043.82(萬元)
7、采購需求:
該項目主要是對瑪瑙河流域進行水域生態修復,具體為: 1.河道生態緩沖帶修復工程。建設凈化入河水質建設生態護岸6300米,修復河道緩沖帶171300平方米。
2.入河口濕地工程。建設濕地182000平方米。
3.水域生態修復工程。建設生態調節壩5座,恢復挺水植物131000平方米。
4.水生態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在三岔口支流匯入除建設水質自動監測微型站1套。(詳見工程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
8、合同履行期限:365日歷天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10、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11、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是
13、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類型為:中小微企業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為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投標人投標時,應當出具對應的《中小企業(殘疾人企業、監獄企業)聲明函》,否則做廢標處理。
6、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投標人須具備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法人營業執照,投標人不得以分公司名義進行投標,投標文件的單位蓋章必須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蓋章無效;
2.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3.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4.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注冊專業為市政工程和水利水電工程,證書上所記載的聘用單位應是該投標單位,且須具備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未同時擔任其它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并按招標文件要求作出承諾(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擬派技術負責人須具備工程類中級及以上職稱或與該職稱直接對應的相應系列和層級的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