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清河治理工程(廊坊段)長輸管道遷改保護項目(施工總承包)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大清河治理工程(廊坊段)長輸管道遷改保護項目(施工總承包)已由廊坊市水利局以廊水招備2024-19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建設資金來自國債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廊坊市水務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大清河治理工程(廊坊段)與管道存在多處交叉,因河道開挖以及防洪堤壩等級提高等導致管道埋深不滿足規范要求,應根據實際情況對管道采取遷改、防護措施,保證管道安全運行,確保項目順利實施。大清河治理工程(廊坊段)與油氣管道在大清河區域交叉4處,其中1處遷改為1條定向鉆、采取工程措施防護2處、不采取工程措施1處。
2.2招標范圍:詳見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和圖紙所含全部內容,完成本招標項目的施工及安裝;工程所有材料設備的采購和保管等。建設地點:廊坊市霸州市、永清縣。工期:150日歷天。質量標準:合格,符合國家及行業工程驗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等。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施工的能力;具有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許可項為承壓類特種設備安裝、修理、改造,許可子項為:GA類(長輸管道)GA1級】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3.1.2財務要求:具有2023年度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
3.1.3業績要求:投標人具有一項自2019年12月1日起至今已完成并經竣工驗收合格的設計壓力大于或等于4.0MPa的長輸油氣管道工程或水平定向鉆工程(穿越長度要求大于或等于2km)項目業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