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州經濟開發區經十六路原地塊管道遷移工程發包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明州經濟開發區經十六路原地塊管道遷移工程已由相關文件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寧波市鄞州區姜山鎮人民政府,招標人為寧波市鄞州區姜山鎮人民政府,招標代理人為寧波慧澤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建設資金由鎮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建設地點:本工程位于寧波市鄞州區姜山鎮甬江村。建設規模:/。招標控制價:121258元。招標范圍:施工圖范圍內的甬江村污水管道遷移等工程;(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計劃工期: 30日歷天,具體以發包人發出的開工報告上的時間為準。標段劃分:1個。質量要求:按國家施工驗收規范一次性驗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3.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
3.1投標人須具有合法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對應資質應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上資質動態核查結果處于“合格”狀態)。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擬派項目經理:
3.3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的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同時具有有效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B類證書;
3.4至投標截止之日,擬派項目負責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擔任項目負責人(包括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施工負責人)。在建合同工程的開始時間為合同工程中標通知書發出日期,或者不通過招標方式的則以合同簽訂日期為開始時間,結束時間為該合同工程驗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