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啟東市城市水處理有限公司2025年度污泥無害化處置服務項目(第四次)
投標邀請
[啟東市城市水處理有限公司]就[啟東市城市水處理有限公司2025年度污泥無害化處置服務項目(第四次)](項目編號: NTGC2024081505(ZB254))進行公開招標采購,歡迎符合條件的供應商投標。
項目概況
(啟東市城市水處理有限公司2025年度污泥無害化處置服務項目(第四次))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南通市政府采購網(南通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5年1月21日9點0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NTGC2024081505(ZB254)
項目名稱:啟東市城市水處理有限公司2025年度污泥無害化處置服務項目(第四次)
項目類型:服務
所屬行業:其他未列明行業
預算金額:725萬元
單價最高限價:單價290元/噸,單價報價超過單價最高限價的為無效報價。
采購需求:詳見招標文件,請仔細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詳見招標文件第三部分項目需求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無。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投標人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
(2)投標人必須持有環保部門或行政審批部門核發的關于污泥處置項目的環評批復或審批意見;相應的環評批復或審批意見中對污泥性質的規定與我公司產生的污泥性質相符(我公司下屬各廠為城鎮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為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屬一般固廢)。提供江蘇省固體廢物管理信息系統中(一企一檔)中污泥核準類別為462-002-S90的證明材料(截圖)。
(3)投標方具有運輸、收集、貯存、處理、處置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水處理污泥的能力以及對應本項目所必需的設施、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投標方處置污泥的該項目必須已通過環保驗收工作(提供通過環保驗收的證明材料)。
(4)投標方從事本項目污泥運輸的車輛必須具有相關的道路貨物運營資質,并采取密封、防水、防滲漏及防遺灑等措施;同時負責污泥運輸的車輛帶有GPS定位功能,采購方可實時查看運輸車輛行車軌跡(本項目運輸需使用專車,不可使用順風車、過境車,且不接受船運方式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