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黃山市徽州區富溪鄉碣石村和美鄉村精品示范村建設EPCO項目公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黃山市徽州區富溪鄉碣石村和美鄉村精品示范村建設EPCO項目已由黃山市徽州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徽發改投資〔2024〕110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黃山市徽州區富溪鄉人民政府,招標人為黃山市徽州區富溪鄉人民政府,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黃山市徽州區富溪鄉碣石村和美鄉村精品示范村建設EPCO項目
2.2項目編號:HJAGC2024G214
2.3建設地點:黃山市徽州區富溪鄉
2.4建設規模:主要內容:碣石村紅軍茶山驛道路線優化及配套提升、碣石村村域道路提升及新能源充電樁建設、碣石村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碣石村新建福州便民橋及附屬設施配套、碣石村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碣石村茶園排灌水渠建設、碣石村紅色革命遺存修繕保護等,項目總投資約1082萬元。
2.5計劃工期:項目建設總工期 210 日歷天(含施工圖設計及圖審 30 個日歷天),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次日起進入運營期,運營期 3年。
2.6招標范圍:中標人應承擔的具體工作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①設計:完成項目施工圖設計及相應配套服務;
②采購:完成所需設備、材料的采購、運輸、儲存、交貨、安裝、調試等內容;
③施工:承擔本建設項目經審批的施工圖圖紙內全部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驗收、調試及整體移交、質量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及其他相關服務;對工程項目精細質量、安全、進度、費用、合同等管理和控制;
④運營:項目范圍內的運營維護及經營服務。
2.7標段劃分:1個標段
2.8質量標準:①設計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地方、行業的規范、標準要求,滿足施工需求及招標人或招標人委托的審查單位的確認及審查;且招標人有權隨時對中標人提交的投標文件方案、設計方案、施工圖等提出修改意見。
②物資及設備質量標準:物資和設備質量需符合設計圖紙及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
③施工質量標準:合格,且符合設計圖紙、圖集、相關規范要求;
④運營期限及運營要求:項目運營期限為3年;滿足項目實際及需要,實現項目正常運營。
2.9合同估算價: 1082萬元;其中設計費:16萬元;工程建安費:1066萬元
2.10項目性質:EPCO類
2.11本項目是否采用“評定分離”: √采用□ 不采用
2.12其他:無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具備:
3.1.1設計資質:以下①、②、③任意一項資質要求:
①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資質;
②同時具備工程設計市政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工程設計建筑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風景園林工程設計專項乙級及以上資質;
③同時具備工程設計市政行業(道路工程)專業設計丙級及以上資質、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專業設計丙級及以上資質、市政行業(橋梁工程)專業設計丙級及以上資質、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設計丙級及以上資質、風景園林工程設計專項乙級及以上資質;
3.1.2施工資質: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及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1.3運營資質:持有有效營業執照,具備運營管理能力。
3.2 投標人類似業績要求:無。
3.3 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擬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須具備:
(1)本項目擬派項目總負責人(總承包項目經理)由施工單位人員擔任,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
(2)擬派設計負責人須具備中級及以上職稱資格。
(3)擬派施工負責人(兼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B類)證書和有效的建造師注冊證書,且符合注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規定。
(4)其他:無。
3.4 信用要求
投標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門已經做出暫停、停止、撤銷等處理決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
(2)被稅務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
(3)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的;
(4)被應急管理部門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