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拜城縣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察爾齊煤礦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編制項目公告
拜城縣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察爾齊煤礦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編制
競爭談判采購公告
1.采購條件本采購項目拜城縣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察爾齊煤礦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編制,項目業主為拜城縣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項目資金來自企業自籌,出資比例為100%,采購人為拜城縣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該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競爭談判。
2.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2.1項目概況及采購范圍:根據《土地復墾條例》《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關于做好<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編審有關工作的通知》(新國土資規(2018)1號)等有關規定,需要對察爾齊煤礦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進行修編。具體詳見第五章服務要求;
2.2項目地點:拜城縣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
2.3服務周期:合同簽訂后90日歷天內完成。
2.4服務要求:
1、符合國家、行業、地方政府有關法律法規及技術規范要求;2、編制單位需按質完成編制、技術審查、通過地方自然資源廳評審并取得評審意見書等工作;
2.5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3.供應商資格要求3.1本次采購對供應商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
(1)供應商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并在技術、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服務能力;
3.1.2項目負責人要求: 具有地質相關專業中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 ;
3.1.3財務要求: /;
3.1.4業績要求:自2021年12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過一項類似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編制的業績,需提供合同和方案審查通過證明材料。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3.1.5信譽要求:
(1)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