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C22037地塊建設(陽光建筑總部產業園)項目室外配套工程資格后審公告
C22037地塊建設(陽光建筑總部產業園)項目室外配套工程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 C22037地塊建設(陽光建筑總部產業園)項目(項目名稱)已由 南通市行政審批局批準建設,項目建設單位為南通市陽光項目建設有限公司,招標人(即本項目施工總承包單位)為 南通一建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C22037地塊建設(陽光建筑總部產業園)項目室外配套工程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紫瑯路東、長江路南、濱江花園西側。
2.1.2建設規模:地上建筑面積約26999.8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19255.28平方米(以市行政審批局核定面積為準)主要建設內容包含但不僅限于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景觀工程、消防給水工程、景觀給水工程、景觀照明工程、室外雨污水工程、海綿設施、雨水綜合利用系統等。
2.1.3合同估算價:約936萬元。
2.1.4工期要求:90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5年 01月,竣工日期: 2025年 04月。具體以招標人通知為準。承包人施工進度不得影響其它專業工程的推進。
2.1.5 質量要求: 合格 。
2.2招標范圍:
本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招標內容如下:包括但不僅限于工程量清單及圖紙所示的全部內容。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備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同時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注冊單位為投標人本單位)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還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具體指以下兩點: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