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興國縣濊水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項目施工監理公告
興國縣濊水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項目施工監理招標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興國縣濊水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項目施工監理招標已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招標人為興國縣水利局,建設資金已經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就本項目施工監理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本項目總投資額約7000萬元,流域水環境治理涉及興國縣境內的的4條河流,項目包含堤防工程、生態護岸工程、堤頂公路、親水建筑物工程、游步道工程、園路、穿堤建筑物、親水廣場和清淤疏浚工程。
2.2建設地點:贛州市興國縣。
2.3招標規模:本項目監理招標控制價為123.11萬元(含工程質量平行檢測費)。
2.4標段劃分:主要劃分1個監理標段。
2.5招標范圍:對應本工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涵蓋的施工階段、工程缺陷責任期內的所有監理服務工作的施工監理。
2.6監理服務期:包含施工期、保修期(1年)及工程竣工驗收。本項目工期為450日歷天。預計開工日期:2025年1月17日,預計竣工日期:2026年4月12日(具體時間以簽訂監理合同為準)。
2.7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質量驗收與評定合格等級或以上。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投標文件中企業資質、擬投入人員、業績等均應為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交易主體公示信息,否則無效。
(2)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參加招投標活動的,應當出具居民身份證;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參加招投標活動的,應委托其他人擔任投標單位的授權委托人,并出具授權委托書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證。否則,按自動棄權處理;
(3)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和具備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丙級及以上資質;
(4)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證書;
(5)擬投入的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同時具備水利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和水利類高級及以上職稱證書(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工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條件的通知》贛建人〔2022〕5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水利專業技術職稱不予認可);
(6)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取消、暫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標資格狀態。
(7)擬投入上崗監理人員中均應具有水利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或水利行業監理員上崗證書;本項目監理機構配備人員不少于7人(招標人有權根據項目實際情況要求投標人增派監理人員),其中總監理工程師1人(水工專業),監理工程師2人(水工、金結專業各1人),監理員4人。所有擬投入本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及監理工程師須提供連續6個月的(指開標前6個月,不含開標當月)社保證明材料(按規定到齡不需繳納社保的僅需提供退休證明),且繳納單位與投標單位一致(因工作單位變更不足6個月的,以證書中的變更時間為準)。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