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沂南縣第一污水處理廠尾水人工濕地修復及再生水利用工程項目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沂南縣第一污水處理廠尾水人工濕地修復及再生水循環利用工程(一期)工程,已經有關部門批準建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研究決定,對該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擇優選定該工程施工單位.
二、招標工程概況
2.1項目概況:沂南縣第一污水處理廠尾水人工濕地修復及再生水循環利用工程(一期)工程,該項目位于沂南縣第一污水處理廠尾水人工濕地、沂南縣城區界湖公園、沂南縣經濟開發區及莪莊河,工程內容包括沂南縣第一污水處理廠尾水人工濕地修復及再生水循環利用工程(一期)濕地修復、水生植物栽植(具體內容詳見設計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總投資約180萬元。
2.2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2.3建設地點:沂南縣第一污水處理廠尾水人工濕地、沂南縣城區界湖公園、沂南縣經濟開發區及莪莊河。
2.4工期要求:120日歷天。
2.5質量要求:執行國家、部頒的現行標準及做法要求,達到國家有關驗收規范規定的合格標準。
2.6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 (含叁級) 及以上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
3.2擬承建本工程的項目經理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不得擔任其它在建工程。須提供資格證件、身份證、勞務合同、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材料原件電子掃描件(近三個月,證明需明確到個人、繳費記錄網上可查或由投標人提供授權委托書授權招標代理公司到社保管理部門查詢落實,否則不予認).
3.3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本項目采用資格預審(合格制),具體要求詳見資格預審文件。
四、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4.1時間: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17時00分(截止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