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酉陽縣五福鎮高橋村入井溝堰塘、大河村小河溝堰塘水污染整治項目(競爭性比選)答疑補遺文件
酉陽縣五福鎮高橋村入井溝堰塘、大河村小河溝堰塘水污染整治項目答疑
各潛在投標人:
現將酉陽縣五福鎮高橋村入井溝堰塘、大河村小河溝堰塘水污染整治項目答疑如下:
質疑1:請問: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獨立保函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只有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才能出具的獨立保函,融資擔保公司不具備出具獨立保函的資格。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投標保函格式為獨立保函,融資擔保公司按招文格式出具的投標保函實際不是獨立保函,改變了招標文件的實質要求。從而不滿足紙質投標保函要求。最近針對融資擔保公司出具的紙質投標保函質疑問題較多,請問開具重慶不動產融資擔保、重慶宏耀融資擔保、重慶涪商融資擔保、重慶雙業融資擔保、重慶交通融資擔保等等這種有存在“股權紙質、限制高消費、被執行人、經營異常、終本案件、股權凍結、等等”六種情況的一種或多種的紙質保函是否合格?如果后期中標公示以后,中標單位開具的是融資擔保的投標保函會不會被投訴質疑從而廢標?請問是不是只有開具電子投標保函或銀行投標保函才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答:紙質投標保函應合法合規,符合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主管部門和金融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并滿足比選文件要求。比選申請人對所提交的保函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嚴格響應比選文件提出的保函開立要求。按照比選文件第二章比選申請人須知前附表3.4條投標保證金中載明的“紙質投標保函交納形式及要求”執行。
質疑2:分公司是否可以使用總公司的資質及人員?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投標人是響應招標、參加投標竟爭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三條規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中華人民共和國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使用通過受讓或者租借等方式獲取的資格、資質證書投標的,屬于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的以他人名義投標;故分公司不能參與投標。
質疑3:
(4)外地企業比選申請:按渝建發【2016】22號文規定,市外建筑施工企業在本市參與工程項目比選申請時,應當是已納入“市外建筑施工企業入渝信息庫”的施工企業,且該項目所配備的管理人員應當是已納入“市外建筑施工企業入渝信息庫”的人員。投標時比選申請人自行提供在“市外建筑施工企業入渝信息庫”企業信息和擬投入本項目所配備管理人員信息的網上截圖。 現在電子標,所有信息網上都有登記,是否可以考慮取消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