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湖南省桂東縣汶江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二期)(項目名稱)已由 桂東縣發展和改革局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桂發改發【2024】44號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桂東縣城市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中央預算內基建資金 (資金來源),招標人為 桂東縣城市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為 中采聯合招標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 項目名稱: 湖南省桂東縣汶江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二期) 。
2.2 建設地點: 桂東縣 。
2.3 建設規模(項目工程等別、建筑物級別、項目特性、總投資額、總工期等):本次水環境綜合治理的總長為3.175km,治理范圍共10段,其中干流9段共1.835km,分別為竹坑村段981m,上坪村段584m,K7+185-K7+155段30m,K6+960-K6+800段160m,K3+250-K3+220段30m,K2+890-K2+860段30m,K0+110-K0+090段20m,流源村擋墻加高段197m,植物園段80m,支流為水灣村支流段1340m。(因“格美”臺風影響,涉及到河道石渣清理和河道清淤工程量,必須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等三方現場簽證予以確認。)
招標控制價:809萬元整。
2.4 招標范圍、標段劃分及相應計劃工期: 180 日歷天。
2.5 質量要求: 達到國家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合格及以上。
2.6 其他要求: / 。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 投標人必須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持有效的營業執照;
3.2 投標人必須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設市場監管平臺和湖南省水利建設市場綜合監管系統建立信用檔案的市場主體單位;
3.3 投標人必須具備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施工的能力;
3.4(A) 本項目對投標人類似工程業績不作資格要求;(適用于所有水利工程或《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的通知》(建市〔2014〕159號)規定可由三級資質企業承擔的水利工程)
3.5(A) 擬任項目負責人必須是注冊在本投標單位的 水利水電工程 專業 貳級及以上(級別)建造師,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或核發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為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正式員工,無在建項目;(適用各類水利工程施工項目)
3.6 擬任技術負責人具有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 中級及以上 級別)技術職稱,且為投標單位正式員工;
3.7 擬任專職安全員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或核發的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為投標單位正式員工;
3.8 本次招標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 ;
3.9 依據《湖南省水利廳關于印發<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湘水辦〔2017〕113號)、《湖南省水利廳關于印發<湖南省水利建設市場主體紅黑名單管理辦法>的通知》(湘水發〔2018〕28號),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設市場監管平臺黑名單或湖南省水利建設市場主體黑名單并在有效期內的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關部門取消投標資格以上處罰并在有效期內的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以及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列入拖欠工資“黑名單”并在有效期內的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禁止參與本次投標。
3.10 其他:擬任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及專職安全員均無在建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