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排水有限公司清鳳環境治理分公司關于清水綠岸28.3km新建管網綜合生產輔助服務(第二次)項目公告
重慶市排水有限公司清鳳環境治理分公司關于清水綠岸28.3km新建管網綜合生產輔助服務(第二次)比選公告
1、比選條件
本比選項目重慶市排水有限公司清鳳環境治理分公司關于清水綠岸28.3km新建管網綜合生產輔助服務(第二次)(項目名稱),比選人為 重慶市排水有限公司 。比選項目資金 業主自籌 (資金來源),出資比例為 100%。項目已具備比選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比選,誠邀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與投標。本項目為重慶市排水有限公司進行比選,中標后,中標人與重慶市排水有限公司簽訂合同。
2、項目概況與比選范圍2.1項目概況:為滿足沙坪壩區清水溪及鳳凰溪“清水綠岸”治理提升工程PPP項目所屬28.3km新建管網運維的需要。
注:具體服務內容及要求,詳見比選文件“第五章服務要求”。
2.2服務周期:合同服務期限4個月(暫定),具體服務期以合同約定時間為準。
2.3服務地點:比選人指定地點。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次比選實行資格后審,投標人應滿足下列資格條件和業績要求:
3.1投標人必須是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設立的,并在中國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投標人提供有效營業執照復印件)。
3.2投標人須具有投標人注冊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發的《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或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提供有效證件復印件)。
3.3財務狀況:投標人須具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2023年財務狀況為盈利(提供2023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財務報告及財務報表復印件,財務報表須至少包括現金流量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
3.4在24小時正常供電(不可抗力除外)的情況下,因中標人原因造成生態環境污染,被中央或重慶市環保督察納入問題線索的,采購人有權終止本項目合同,且中標人承擔相應的處罰(提供承諾書原件,格式自擬)。
3.5投標人如委托代理人參加投標須委托本企業員工作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權委托書外,另須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8-10月的養老保險參保證明(提供的養老保險參保證明須帶有社保部門公章(或有效的電子印章)。注:法定代表人參加投標無需提供。
3.6本項目投標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員,不得與其他投標人存在關聯關系,否則均按廢標處理;投標人應自行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查詢“股東及出資信息”及“主要人員信息”,提供查詢結果截圖。
3.7項目管理人員:
(1)項目負責人:取得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或其授權的培訓機構頒發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提供有效證書復印件和投標人為其繳納的2024年8-10月養老保險證明材料);
(2)現場至少配備1名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現場日常安全管理,安全管理人員應具備相應的安全知識和能力(提供有效證書復印件和投標人為其繳納的2024年8-10月的養老保險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