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北京排水集團樣品檢測服務(2025)(包二)(項目編號:BJPS-2024-JT-NCB-SC-0165),招標人為北京城市排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自企業自籌,出資比例為100%。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招標人簡介、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北京排水集團是北京市國資委所屬首都市政公用基礎設施一級骨干企業,具備集排水和再生水投融資、設計研發、工程建設、裝備制造、運營管理于一體的全產業鏈整體實力和服務競爭優勢,是創新驅動、產融一體的綜合環境服務產業集團,總資產757億元,以雨污水的收集、處理、回用和城市防汛保障為主營業務。是北京中心城區排水和再生水設施投融資、建設、運營的特許經營企業,負責建設和運營北京中心城區的雨污水管網、泵站、污水處理廠、再生水廠、再生水輸配管網和提升泵站、污泥處置設施;同時積極拓展市場化水環境治理項目,成功中標并建設運營南寧那考河、沙江河流域治理PPP項目、南水北調核心水源區湖北十堰污水處理和垃圾滲濾液處理等項目。
北京排水集團、北京北排水環境發展有限公司及其北京地區所屬各分公司擬采購樣品檢測服務(包二),預計使用地點為北京、天津及河北地區,本次框架協議期限為730個日歷日,框架形式為固定單價的框架協議+采購單位年度采購合同+任務單。包二適用采購單位為北京排水集團清河流域分公司、涼水河流域分公司、第一管網分公司、第二管網分公司、第三管網分公司、第四管網分公司。
投標人承諾:符合采購人(甲方)內部管理要求前提下,采購人(甲方)所屬各級子企業需向中標人(乙方)采購框架協議項下標的物的,由采購人(甲方)所屬各級子企業與中標人(乙方)協商,雙方基于本項目框架協議訂立具體合同。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
3.1.1 資質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
(2)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凍結;
(3)具有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或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CMA認證證書)。
3.1.2 財務要求:
(1)財務制度健全,2021年、2022年、2023年連續三年財務狀況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2)一般納稅人,提供增值稅普通發票或專用發票。
3.1.3 業績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含),累計具有200萬元(含)以上的水質或氣體或污泥的相關檢測服務業績。
3.1.4 信譽要求:
投標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標截止日前五年內,在北京排水集團集中采購平臺采購項目中因不履行合同約定義務或履行合同約定義務不合格的事項而被終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形;
(2)投標截止日前五年內,在北京排水集團集中采購平臺采購項目中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拒不簽訂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的情形;
(3)投標截止日,在北京排水集團集中采購供應商黑名單中;
(4)投標截止日,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董事、監事、擬委派參與本項目的項目經理及項目負責人,在上述“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