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發環保能源(濮陽)有限公司2025年飛灰填埋物運輸服務二次談判采購公告 一、采購條件
1.2025年飛灰填埋物運輸服務采購,本項目采購單位為城發環保能源(濮陽)有限公司,采購資金為企業自有資金。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談判采購。
二、采購范圍
2.1、項目名稱:城發環保能源(濮陽)有限公司2025年飛灰填埋物運輸服務二次
2.2、項目范圍:項目距離飛灰填埋場距離約2公里,甲方負責廠內裝貨、響應人負責運輸至填埋場并按甲方的要求卸車并碼放到指定位置,響應人負責卸車時路排的擺放。
2.3、合同期限內報價人需負責與當地政府部門的溝通協調工作、確保貨物準時運輸至填埋場。
2.4、服務期限:暫定自合同生效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以采購人書面通知為準)
三、合格報價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3.1 報價單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營業執照合法有效。
3.2 報價人信譽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以采購人查詢“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結果為準)。
3.3 提供近2年內(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國內至少一項飛灰或其他廢物運輸服務業績。
3.4運輸過程應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20年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2019修訂)、《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規則》(JT/T 617-2018)、《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總局令第5號)、《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
四、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與采購組織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詢價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個人,不得參加報價。
2、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和服務侵犯或違反任何第三方的工業產權、知識產權或引起的索賠。
3、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參加同一項目詢價的。
4、被責令停產停業的。
5、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