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市象山縣鶴浦水廠及出廠管道新建工程監理的招標公告
交易登記號:24GC05010
1. 招標條件象山縣鶴浦水廠及出廠管道新建工程已由 象山縣發展和改革局以象發改審批[2023]146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 自自籌解決,出資比例為100%,項目業主為 象山縣第二自來水有限公司 ,招標人為象山縣第二自來水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機構為 浙江凱翔工程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 條件,現對該招標項目施工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概況:本項目投資估算7489萬元,其中工程費(建安+設備購置費)造價5343.98萬元,建設規模:總用地面積為11501平方米,總建筑面積3000平方米,新建2萬m³/d水廠。主要內容包括新建水廠1座、取水口1處,DN600原水管線400米,DN500~DN600供水管線1700米等及其他配套附屬工程。其中水廠部分建設內容包括綜合池、V型砂濾池、加藥間、反沖洗機房、送水泵房及變配電間、排泥水池、回用水池、污泥濃縮池、脫水機房、生產輔助用房、生產管理用房等附屬用房。建設地點:象山縣鶴浦鎮樊岙水庫下方現狀水庫管理處地塊。
2.2招標范圍:本項目的全過程監理(含材料、設備安裝)及質量缺陷責任期階段的工程保修監理。監理工作內容包括各階段工程質量、進度、投資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組織協調,安全、文明施工監理,環境保護監理等。
2.3服務期限:本合同自簽訂監理服務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通過缺陷責任期滿止。項目施工預計開工日期和建設周期: 同本項目施工合同要求(540日歷天) 。
2.4質量控制目標:同施工質量要求;
2.5安全控制目標:同施工安全要求。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