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麻城市人民政府南湖街道辦事處麻城市人民政府南湖街道辦事處七里湖防洪排澇及水質提升項目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詢價)公告
【項目概況】
麻城市人民政府南湖街道辦事處七里湖防洪排澇及水質提升項目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湖北鑫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0日00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421181003N24110002
2、采購計劃備案號:421181-2024-01491
3、項目名稱:麻城市人民政府南湖街道辦事處七里湖防洪排澇及水質提升項目
4、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5、預算金額:349.807468(萬元)
6、最高限價:349.807468(萬元)
7、采購需求:
七里湖防洪排澇及水質提升項目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后 60 日歷天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否
10、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11、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yè):是
13、面向中小微企業(yè)的類型為:中小微企業(yè)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1)政府采購活動須落實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政策。
(2)本次采購活動是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的采購項目,參與磋商供應商應提供《中小
企業(yè)聲明函》。
2
(3)供應商對所提供的《中小企業(yè)聲明函》的真實性負責。與事實不符的,依照《政
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追究法律責任。
(4)中小微企業(yè)劃型標準,以《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國家統(tǒng)計局、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
員會財政部關于印發(fā)中小企業(yè)劃型標準規(guī)定的通知》(工信部聯(lián)企業(yè)〔2011〕300 號)為
依據。
6、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供應商的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證件齊備、合格有效;(已
辦理三證合一的只需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或行政主管部門網上下載的電子證書并由
供應商蓋章)
(2)供應商必須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或市政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并具備
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需提供證書復印件或行政主管部門網上下載的電子證書并由供應
商蓋章);
(3)①供應商擬派的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建筑專業(yè)或市政專業(yè)二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
資格證書、注冊證書和有效的 B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提供證書復印件或行政主管部
門網上下載的電子證書并由供應商蓋章)。且須提供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一個月供應商
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材料(以社保管理機構出具為準)或提供從社保管理機構網上打印具
有社保管理機構電子證章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供應商公章。若現為已停止繳納社保的退
休人員,請?zhí)峁┥绫9芾頇C構出具的退休相關證明材料,否則按未提供社保證明材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