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市樟樹市贛西肖江堤澇區排澇能力建設項目續建提升工程施工1標、施工2標
樟樹市贛西肖江堤澇區排澇能力建設項目續建提升工程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樟樹市贛西肖江堤澇區排澇能力建設項目續建提升工程已由上級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樟樹市贛西肖江堤澇區排澇能力建設項目部,建設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就該項目的施工標面向國內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樟樹市境內。
2.2招標規模:本工程堤防等級為4級,穿堤建筑物主要建筑物級別為4級;本次招標金額約1358萬元,其中施工1標約685萬元,施工2標約673萬元。
2.3計劃工期:約98日歷天。
2.4招標范圍及內容:招標范圍為本項目的施工,詳見招標工程量清單。
2.5標段劃分:2個施工標。
2.6質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同時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2)具有有效營業執照證書;
(3)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4)企業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A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必須執有水利水電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不含臨時)
注冊證和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技術負責人必須具備水利類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工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條件的通知》贛建人〔2022〕5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水利專業技術職稱不予認可);專職安全員必須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5)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6)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不得同時兼任其他工程項目的施工管理機構成員。投標人擬投入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在其他工程項目履職但已履行變更手續的,在投標文件中需附經批準的變更手續,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變更手續須為投標截止時間6個月以前批準,否則按有在建項目認定。進入資格審查前30名的投標人存在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員等關鍵崗位人員被核實有在建項目的,由縣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進行通報批評,記錄不良行為。
(7)參加本施工標段的投標單位的“三大員”(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安全員)必須為本單位的正式員工,需提供本項目開標前連續六個月五險一金繳費(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及住房公積金,不含開標當月,因工作變更不足6個月的,以證書中變更時間為準)的證明材料。以上資料原件的掃描件上傳于電子投標文件中,未提供者作無效標處理。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資格審查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