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三峽庫區大型灌區建設工程體制機制建設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詢價)公告
【項目概況】
宜昌三峽庫區大型灌區建設工程體制機制建設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宜昌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7日09點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YCZ2898-202401-01F
2、采購計劃備案號:420500-2024-02354
3、項目名稱:宜昌三峽庫區大型灌區建設工程體制機制建設
4、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5、預算金額:55(萬元)
6、最高限價:55(萬元)
7、采購需求:
根據湖北省宜昌三峽庫區大型灌區工程建設管理方案,開展灌區工程建后管理體制機制研究,提出工程運行管理模式建議,編制《湖北省宜昌三峽庫區大型灌區工程管理體制機制研究報告》,具體采購需求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購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后一年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10、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11、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否
13、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價格扣除優惠為:20%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1)落實政府采購強制、優先采購節能產品政策;政府采購優先采購環保產品政策;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微企業)等政策。
(2)本項目為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本項目企業劃型標準所屬行業為“其他未列明行業 ”(供應商應按《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的規定,提供相應類別中小企業聲明函,方可享受中小企業扶持政策)。
6、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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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獲取采購文件
1、時間:2024年12月07日至2024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2、地點:宜昌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
3、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