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購條件
本項目已由
洛陽城市建設勘察設計院有限公司鄭州工程分公司決策立項。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受洛陽城市建設勘察設計院有限公司鄭州工程分公司的委托,對洛陽城市建設勘察設計院有限公司鄭州工程分公司新鄭城市集中供熱項目隔壓站調度中心硬件設備供貨及安裝進行談判采購,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歡迎符合本次采購要求的供應商參加本項目采購活動。
2.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
2.1項目名稱:洛陽城市建設勘察設計院有限公司鄭州工程分公司新鄭城市集中供熱項目隔壓站調度中心硬件設備供貨及安裝采購。
2.2項目編號:M4101000065000747134
2.3實施地點:河南省新鄭市。
2.4項目概況:本項目為新鄭隔壓站熱站建設工程,熱源為新密市裕中電廠,敷設2×DN1400供熱管道經新鄭市向航空港區供熱,在新鄭市預留DN900熱力接口向新鄭市供熱,供熱介質為高溫熱水,設計供熱能力300MW。
2.5采購范圍:
新鄭城市集中供熱項目隔壓站調度中心硬件設備供貨及安裝采購,投標人負責整體系統的設計、制造、供貨、安裝、調試、試運行、考核、驗收、交付等,并負責提供相應的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如檢驗、包裝、運輸、試驗、培訓等。(具體內容詳見技術規格書)。
2.6交貨期要求:
接采購人通知后30日歷天內。 2.7交貨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2.8質量標準:合格,符合國家、行業及地區相關標準規范,滿足招標人及技術文件的質量要求。
2.9質量保證期:設備投入使用后兩個采暖季。
2.10標段劃分:共劃分為一個標段。
3.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3.1企業要求:
響應人或制造商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
3.2業績要求:
供應商自2020年01月0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以來,在國內至少具有一個的類似監控大屏(或成套設備內含監控大屏)的供貨合同業績。(同金額不低于40萬元,須提證明業績的合同掃描件和發票,發票提供部分或任意張即可,不需全部提供,須清晰可查。)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