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長興清泉排水有限公司長興縣城鎮污水處理廠提升改造工程-夾浦污水處理廠提升改造項目-施工監理公告
長興清泉排水有限公司長興縣城鎮污水處理廠提升改造工程-夾浦污水處理廠提升改造項目-施工監理發包公告(公開發包)1.發包條件本項目為全流程電子發競包項目(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方式)。
本發包項目長興清泉排水有限公司長興縣城鎮污水處理廠提升改造工程-夾浦污水處理廠提升改造項目-施工監理已由長興縣發展和改革局以長發改投資【2024】104號(項目代碼:2405-330522-04-01-521352)批準建設,本項目投資估算約50萬元,項目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出資比例為100%,發包人為長興清泉排水有限公司,發包代理機構為浙江中誠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發包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發包,項目發包編號為 hzgq202412087 。
2.項目概況與發包范圍2.1建設地點:長興縣。
2.2項目規模:本項目實施內容包括設計施工圖紙范圍內的污泥脫水間、磁混凝沉淀池、硫酸罐區及雙氧水罐區基礎、芬頓流化床、芬頓組合池、硫酸亞鐵儲池、在線監測房和巴歇爾槽的建設,設施設備安裝,部分原有結構及設施設備的拆除,市政配套及廠區原有污泥脫水處理并確保改造期間正常運營等監理內容。
2.3發包范圍:長興清泉排水有限公司長興縣城鎮污水處理廠提升改造工程-夾浦污水處理廠提升改造項目-施工監理及缺陷責任期階段的全過程施工監理和相關服務。
2.4建設項目招標控制價:約49.49萬元。
2.5監理服務期:從簽訂監理合同之日開始至所有工程通過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及提交完整監理檔案資料、通過備案為止。在工程質量保修期內和工程整個審計過程中,監理單位仍應承擔相應的義務和責任。
2.6缺陷責任期:24個月。
3.競包資格要求3.1競包人資格要求:具備“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浙江省外企業成交后(成交結果公告發出后5天內) 須提供有效期內的《省外企業進浙承接業務備案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