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辛集經濟開發區再生水回用項目特許經營公開招標公告
河北辛集經濟開發區再生水回用項目特許經營公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河北辛集經濟開發區再生水回用項目特許經營已由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 關于河北辛集經濟開發區再生水回用項目特許經營方案審核意見的函(冀發改函〔2024]281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河北辛集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建設資金來自特許經營權的特許經營者自行籌措 ,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 河北辛集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2.1.1項目建設地點:辛集市水處理中心南廠區預留空地、辛集市佳潔污水處理廠西側。
2.1.2建設內容及規模:本項目建設內容為建設水處理中心再生水廠、佳潔再生水廠及配套再生水管網。具體建設內容及規模如下:①水處理中心再生水廠供水規模為1.3萬m3/d。新建建、構筑物:制水車間、綜合工房、綜合水池、辦公房、傳達室、射流泵房等;改造建、構筑物:臭氧催化氧化池。②佳潔再生水廠總供水規模為2.25萬m3/d。新建建、構筑物:制水車間、綜合水池。③再生水管網工程:制革企業再生水回用管網:6.39km;制革區電廠再生水回用管網:2.82km;核心區企業再生水回用管網:6.84km;綠化用水回用管網(中心再生水廠、佳潔再生水廠互連管道):8.86km。
2.1.3運作模式:本項目的特許經營實施方式采用BOT(建設—運營—移交)運作方式。
2.1.4實施機構:河北辛集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已獲得辛集市人民政府的授權,為項目實施機構,在授權范圍內負責本項目特許經營方案編制、特許經營者選擇、特許經營協議簽訂、項目實施監管、合作期滿移交接收等工作。
2.1.5項目總投資:項目估算總投資10335.22萬元。
2.1.6特許經營期限:本項目特許經營期限為30年,其中:建設期1年,運營期29年。
2.1.7投資回報:本項目的收益取得方式為使用者付費,項目公司直接向用水單位收取再生水費。
2.1.8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分為1個標段。
2.1.9工程建設質量要求:合格。
??2.2招標范圍:在特許經營期限和區域內,授權特許經營者負責本項目的設計、投融資、建設、運營、維護及特許經營期滿無償移交。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
(1)投標人必須是在中國境內外依法注冊的法人或組織,且合法存續,沒有處于被吊銷、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等不良狀態;
(2)投標人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財產未被接管、凍結或者破產狀態,無重大不良資產或不良投資項目。
(3)投標人須具備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①工程設計資質:具備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②工程施工資質: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③人員要求:1)設計負責人:具備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證書;2)施工負責人:具備市政公用工程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且未擔任其他在建項目的施工負責人;3)項目經理:具備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證書。
??3.1.2信譽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國”(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1.3其他要求:
(1)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該項目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