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市金線河綜合治理工程監理招標公告
【保定市金線河綜合治理工程監理】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保定市金線河綜合治理工程監理已由 保定市行政審批局以保行審水建〔2024〕19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保定市城區水系管理服務中心,建設資金來自申請中央投資和地方自籌解決,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保定市城區水系管理服務中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項目名稱:保定市金線河綜合治理工程監理。 建設地點:保定市滿城區、蓮池區、清苑區。 建設規模:
(1)工程治理任務:通過對河道清整、開卡切灘、岸坡防護、改建阻水建筑物等工程措施,使金線河東洪義至京港澳高速橋段(不含北大冉已經治理段長度為1.1km)滿足30年一遇排澇標準。
(2)工程建設內容:河道治理17.8km;橋梁改建29座,其中沿線農橋改建28座,主要交通干道橋梁改建1座(蓮池大街橋);巡視路修建23.16km;堤防填筑3.7km;修建陡坡1座,穿路箱涵1座,穿堤涵閘1座;工程信息化建設等。 監理服務期限: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至項目保修期結束止。 質量標準:竣工驗收達到合格標準。 本次招標共分為1個標段。
2.2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進場、施工[水利工程(含信息化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水利工程建設環境保護工程等]、驗收和保修期階段的監理服務及所涉及的永久用地及臨時用地范圍征遷安置補償、專業項目遷建補償、臨時占地復墾退還等各項監理服務工作。。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和水利工程建設環境保護監理資質,并在人員、儀器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
3.1.2財務要求:提供2023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如投標人為2024年1月1日以后注冊成立的企業提供自成立以來的財務報表);
3.1.3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以評標現場查詢結果為準);
3.1.4總監理工程師的資格要求:擬派本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應具備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水利工程專業)及工程類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提供近半年(2024年6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內任意1個月在本單位繳納社保的證明,退休人員無需提供社保繳費證明,需提供有效的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及退休證明;
3.1.5其他要求: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與本項目的投標,否則相關投標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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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成員數量不得超過2個。應當根據項目的特點和復雜程度,合理確定牽頭單位,并在聯合體協議中明確聯合體成員單位的責任和權利。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建設單位簽訂監理合同,就監理項目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