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長興縣第二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及配套管網建設項目—污水處理廠土建工程公告
長興縣第二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及配套管網建設項目—污水處理廠土建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長興縣第二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及配套管網建設項目—污水處理廠土建工程已經長興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項目代碼:2310-330522-04-01-134801)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 自自籌資金,出資比例為100%,項目業主為浙江濱河實業有限公司,招標人為浙江濱河實業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機構為華誠工程咨詢集團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 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本項目工程概算約8100萬元,建設地點:浙江省湖州市長興縣。
2.2招標范圍:本工程建設地點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長興縣第二污水處理廠,主要施工內容a、構筑物、建筑物土建工程包括:生化池、二沉池及污泥泵房、磁混凝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濾池、接觸消毒池及尾水泵房、加藥間、貯泥池、水質檢測間、污泥脫水車間-污泥料倉、工藝污水管道基礎、基坑支護工程;b、室外工程包括:瀝青混凝土道路、混凝土停車位、交通標志標線、花崗巖側石、透水磚鋪裝、海綿城市、深層攪拌樁、成品崗亭、雨水管網、污水管網、圍墻、綠化工程;c、安裝工程包括:室外非工藝管道、室外工藝管道、室外電氣系統(不包含高低壓配電設備、10KV外線)、室內安裝(不包含強電、弱電工程、室內工藝管道及設備)工程等施工內容,具體詳見本工程工程量清單及招標圖紙;土建按照5萬噸/天一次性建成。
2.3施工總工期:360日歷天。
2.4 是否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是?否
2.5 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
□是
?否 (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原因及適用條款)
2.6 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的實施方式
□2.6.1本標段整體面向中小企業;
□2.6.2本標段聯合體形式面向中小企業,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本次投標的,聯合體中中小企業承擔的合同份額需達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
3.1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程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對應資質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上資質動態核查結果處于“合格”狀態)
3.2R具備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企業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A類證書及企業分管安全生產副經理的任命書,其他負責人必須在投標文件中能體現職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