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遵化市魏進河綜合治理工程建設項目公告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遵化市魏進河綜合治理工程建設項目已由唐山市行政審批局以《關于遵化市魏進河綜合治理工程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報告的批復》、唐審投資水字[2024]55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遵化市水利局(遵化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設處) ,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100%,項目法人為遵化市水利局(遵化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設處) ,項目代建機構為遵化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招標人為遵化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遵化興誠招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名稱:遵化市魏進河綜合治理工程建設項目。
2.2建設地點:遵化市境內。
2.3建設規模及內容:本次治理工程范圍為上關水庫溢洪道消力池末端至李官屯大橋(356省道交通橋),長度約 12.25 千米,主要建設內容為:河道疏浚、擴挖河槽、岸坡防護和拆除重建2座農橋等。具體詳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2.4計劃工期:12個月。
2.5工程質量:達到國家現行質量驗收合格標準。
2.6招標范圍: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范圍內的全部工程內容。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必須同時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3.1.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施工的能力;
3.1.2財務狀況:提供財務狀況良好承諾書;
3.1.3擬任本項目的項目經理須具備水利水電專業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具備省級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至投標截止時間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負責人(需出具無在建工程承諾書);
3.1.4擬任本項目的技術負責人須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或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3.1.5投標人的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須具備省級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A類、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1.6委托代理人及擬任項目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應是投標人本單位人員,并提供企業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承諾書;
3.1.7信譽要求:投標人信譽良好,未被國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國”列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未被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未被“中國政府采購網”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以評標當天在網站查詢的結果為準,僅查詢投標人本身,查詢不到的視為信用無問題】;
3.1.8其他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