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瑪縣林草局扎日南木錯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尼瑪片區)濕地保護與恢復工程專項調查和監測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尼瑪縣林草局扎日南木錯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尼瑪片區)濕地保護與恢復工程專項調查和監測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西藏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平臺(http://ggzy.xizang.gov.cn/)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3日10時10分(北京時間)前上傳電子響應文件至西藏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http://ggzy.xizang.gov.cn/)。并遞交競爭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相關資料至西藏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gzfcg2024-23934
2、項目名稱:尼瑪縣林草局扎日南木錯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尼瑪片區)濕地保護與恢復工程專項調查和監測項目
3、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4、本項目不劃分標包
5、預算金額:146.60萬元(大寫:壹佰肆拾陸萬陸仟元整)
6、最高限價:146.60萬元(大寫:壹佰肆拾陸萬陸仟元整)
7、服務內容:開展濕地水鳥調查監測、濕地魚類調查監測服務,并提交符合國家和地區標準的服務成果(具體內容詳見磋商文件第五章:技術服務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
2年(
起始日期以合同約定為準)
9、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執行《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國務院關于印發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國發[2022]12號)、《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財庫[2022]19號、《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本項目不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