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縣三荔水庫庫區交通復建工程施工招標(二次)第2次答疑澄清
各投標人:
現對本項目作如下澄清:
一、荔波縣三荔水庫庫區交通復建工程施工招標(二次)最高投標限價為:壹仟伍佰肆拾叁萬玖仟肆佰貳拾柒元整(¥15439427.00元)。其中:利蒙橋及引道工程最高投標限價為:柒佰零肆萬零玖佰貳拾柒元整(¥7040927.00元);拉寫橋最高投標限價為:捌佰叁拾玖萬捌仟伍佰元整(¥8398500.00元)。
二、本項目開標時間(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及投標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變更為2024年12月17日09時30分。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