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市北湖區華塘鎮等3個鄉鎮吳山村等15個村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二〇二四年)一標段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郴州市北湖區華塘鎮等3個鄉鎮吳山村等15個村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二〇二四年)(項目名稱)已由湖南省農業農村廳(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湘農發(2024)37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郴州市北湖區農業產業發展服務中心,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資金來源),招標人為郴州市北湖區農業產業發展服務中心,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南長順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郴州市北湖區華塘鎮等3個鄉鎮吳山村等15個村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二〇二四年)。
2.2 建設地點:北湖區華塘鎮曹家田村。
2.3 建設規模(項目工程等別、建筑物級別、項目特性、總投資額、總工期等):項目區域范圍涉及3個鄉鎮街道15個行政村,項目區內耕地面積1.0萬畝,擬計劃新增建設高標準農田0.15萬畝,改造提升高標準農田0.85萬畝。預計投資總額3159.00萬元。
2.4 招標范圍、標段劃分及相應計劃工期:郴州市北湖區華塘鎮等3個鄉鎮吳山村等15個村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二〇二四年);(具體招標范圍詳見各標段工程量清單及圖紙);標段劃分及控制價:一標段:北湖區華塘鎮曹家田村,招標控制價4324688.29元。計劃工期:150日歷天。
2.5 質量要求:符合行業規定和設計要求,驗收達到合格標準。
2.6 投標人可以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1個標段投標,但最多允許中標1個標段(適用于分標段的招標項目)。
2.7其他要求:每個投標人允許對“郴州市北湖區華塘鎮等3個鄉鎮吳山村等15個村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二〇二四年)”中的任意一個標段進行投標,如同一投標人對本項目的兩個標段進行了投標,則其所投標段均按不合格人處理。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持有效的營業執照;
3.2 投標人必須是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或“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或“水利部水利建設市場監管平臺”或“湖南省水利建設市場綜合監管系統”建立信用檔案的市場主體單位。
3.3 □(A) 投標人必須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施工的能力。
3.3 ☑(B) 投標人必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施工的能力。
3.4 本項目對投標人類似工程業績不作資格要求。
3.5 □(A)擬任項目負責人必須是注冊在本投標單位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電工程貳級及以上建造師,具有建設或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或核發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為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在職員工,無在建項目(同一施工項目負責人不能同時在兩個及以上的工程項目上擔任施工項目負責人;無在建項目指至本項目投標截止期,無在建未完工項目或已中標(以網上發布中標候選人公示為準)未開工項目,以及符合《注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試行)》第九條規定的其他情形)。(適用各類農田建設項目、工程項目)